市民熱議相關規定 “超2/3業主同意可加裝”是否合法成焦點
  文/記者黎蘅
  昨日,廣州市人大舉辦主題為“舊樓加裝電梯大家談”的羊城論壇。這個熱門話題吸引了眾多市民參加,現場爭論激烈,贊成的市民和反對的市民各執一詞,主持人講話數度被打斷。對於舊樓加裝電梯這個問題,昨日市民們爭論的焦點主要集中在“達到 2/3 業主同意即可申報加裝電梯”這一規定合不合法,低層住戶的利益受損如何補償等問題上。
  據悉,目前全廣州沒有電梯的高層建築大概有5萬多棟,其中已經向廣州市規劃局申報加裝電梯的樓宇一共有1500多棟,通過了審批的有1300多棟,通過率為88%。
  市民搶麥表達:老人離世了 電梯還沒裝
  昨日的羊城論壇,可以說是有史以來爭論最激烈的一次。上午8時30分,距離論壇開始還有近半小時,可設在廣州市人大常委會一樓大堂的活動現場已經幾乎被坐滿,主辦方不斷在後排增加座位。舉目看去,占據前排顯眼位置的幾乎都是白髮蒼蒼的老人家。
  論壇開始後,每次主持人邀請觀眾發言的話音剛落,現場的手就齊刷刷舉起一片。有些老人發言太長,臺下“超時了、超時了”的催促聲就紛紛響起。幾位市民還差點因為“搶麥”而發生了衝突,主持人不得不數度提醒現場觀眾,要遵守發言的秩序。
  “我們那棟樓,討論都好幾年了,至今還是因為低層住戶不同意而遙遙無期,眼看著住在高層的好幾位老人家都相繼離世,我覺得好心酸。”陳伯家住天河區,他的話引來了現場一片共鳴。“是啊,誰都會有老的一天,年紀大了,上下樓梯非常困難,如今,加裝電梯這件事都已成為我們這些老人活在世上最大的夢想了。”來自海珠區的周姨深有同感。
  對於加裝電梯該由誰牽頭,大家也有爭議。有人認為這是涉及數十萬老人的民生問題,應該由政府牽頭;但也有人認為,這屬於居民自治的範疇,政府不應插手。對此,有人大代表建議,舊樓加裝電梯涉及千家萬戶的利益,尤其是老人家的出行問題,無論贊成方還是反對方,都有道理。建議由街道等基層政府部門牽頭,組織居民協商解決,積極尋求解決問題的出路。
  焦點一:大多數業主同意就能加裝合法?
  然而,反對加裝電梯的人也有理由。陳阿姨家住天河,“我是低層住戶,我認為2012年出台的《廣州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試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中‘達到 2/3 業主同意即可申報加裝電梯’的規定是違反《物權法》的,憑什麼大多數人同意,我的利益就要受到損害?”陳阿姨似乎道出了現場“反對方”的心聲,她的話贏得了一陣掌聲。
  對於《辦法》中的這一點,來自華南理工大學的費彥副教授認為,部分市民對這個“2/3同意”的理解有偏差,正確的理解是“加裝電梯如果涉及樓宇的加建部分及共有面積部分,確實是占建築物總面積2/3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2/3以上業主同意,即滿足兩個‘2/3’就可申報。但如果涉及的是業主專有的部分,例如別人家裡的一面牆,那就必須是業主100%同意才能申報。”
  與此同時,來自法制辦的負責人也回應說,2012年制定的這個《辦法》並非法律條文,只是政府為了幫助市民解決舊樓加裝電梯問題而出台的一個指引,並非市政府的強制性文件。而《辦法》中的兩個“三分之二”原則和“專有部分”提法,均源自《物權法》,其中,“專有部分”是指業主享有專有權的部分。
  焦點二:低層住戶的補償怎算才合理?
  近日,由廣州市社科院研究制定的《廣州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集資分攤費用的參考標準》將進入專家論證環節。舊樓加裝電梯的費用如何分攤?低層住戶的損失如何補償?這本厚厚的參考標準中,7~10層樓高的老樓都可以找到對應的出資分攤標準。
  在昨日的羊城論壇上,大多數贊成舊樓加裝電梯的市民表示,願意出錢對利益確實受到損害的低層住戶給予一定的補償。但是,受損的程度如何界定、補償的標準怎麼設置,目前還沒有明確合理的標準。
  對於社科院制定的標準,現場觀眾意見最大的地方在於它是用電梯安裝成本再乘以一定的繫數算出來的。“也就是它計算的基數是電梯安裝的成本。那如果安裝電梯的成本很低,低層住戶獲得的補償就會很少。”家住廣州大道的陳先生認為,高層住戶在加裝電梯後的升值獲利遠大於給低層戶的補償,這對低層住戶很不公平。  (原標題:舊樓裝電梯 低層戶點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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